各有关纺织品出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下达全国各经营者输欧盟十类纺织品2006年度第一次分配方案的通知”(商贸函[2005]97号)的要求,现下达福建省2006年度输欧盟十类纺织品许可数量第一次分配方案(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方案中获得出口许可数量的纺织品出口企业,按出口许可数量及《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暂行)》的要求申领相关出口证书。
二、相关纺织品出口企业按照获得出口许可数量安排2006年度内受限纺织品的成交、出运。使用不完的可出口量,应及时上缴。
三、已获可申请数量(详见《关于确认输欧盟十类纺织品2006年度可申请出口量的通知》闽外经贸贸管字函[2005]059号)的纺织品出口企业,在此次公布的分配方案中无相应数据的,应在近期内向我处提交确认可申请数量的申请(具体要求详见闽外经贸贸管字函[2005]059号)和办理纺织品出口商码EID编制手续(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尽快办理纺织品出口商码EID的紧急通知》闽外经贸贸管字函[2005]60号),以便于商务部下达分配2006年度输欧盟十类纺织品许可数量。否则,将影响企业对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的申领。
四、分配方案中的许可数量与已确认的可申请数量不一致的,请立即与我处联系。联系电话:0591-87270310,传真:87842779。
附件:福建输欧盟十类纺织品2006年第一次分配数量。(请点击查看)
贸 管 处 200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