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福建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福建泉州外经贸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01-20 16:14  文章来源:泉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

    现将《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第105号公告内容,严格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第105号

 


商办机电函[2005]63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广州、成都、西安、武汉市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等8个部委联合发布的2005年第134号公告,以及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2005年第105号加工贸易禁止类公告(2006年1月1日执行),将旧玻壳、旧显像管、生皮等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详见公告),并规定对目录商品加工贸易在手手册允许其按现行规定在批准有效期内执行完毕。考虑到出口加工区以及其他有关企业 
的加工贸易业务实行以企业为单元的电子数据管理,对加工贸易合同批准有效期没有具体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涉及上述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企业,停止受理其自关境外在2005年12月31日以后起运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报关、报检。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我局召开系统离退休老干部新春座谈会    2006-01-19 14:56
关于成立“洛江区外经贸之窗”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6-01-17 16:46
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2006-01-16 15:14
欧盟正式宣布拒绝承认中国鞋企市场经济地位    2006-01-16 08:46
南方路机首届2005年售后服务万里行系列报道    2006-01-13 09:50
2005年丰泽区重点企业出口业绩突出成效斐然    2006-01-13 09:45
2005年丰泽区超额完成年度利用外资目标任务    2006-01-13 09:40
欧盟皮鞋反倾销最新进展――近期不做初裁    2006-01-13 09:02
2005年泉州市外贸进出口取得历史性突破    2006-01-13 09:00
关于如何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    2006-01-12 13:5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福建省外经贸厅         联系人:施 莹 电话:0591-87271317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